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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申请设置2012年度教师正高级职务岗位工作的通知

各单位:

   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校2012年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聘任工作,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,根据《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》(南工人[2003]31号)和《关于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设置的补充规定》(南工校人[2006]10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就各单位申请设置2012年度教师正高职岗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岗位设置要求

1、岗位设置工作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,岗位设置应有利于本学科发展和学科岗位传承。各学院2012年度的教师正高职岗位设置以保证教学、重视学科、发展科研为基本导向。优先保证教学岗,教学岗位按照所拥有的本科专业数和承担全校公共课、专业基础课和研究生基础课程情况设置相应的高级职务岗位。学科岗位按照二级学科的不同级别设置相应的高级职务岗位,优先保证重点学科、博士点学科和基础教学学科。根据科研发展需要,适当设置科研岗,科研岗设置不超过学校现有正高职岗位的10%

2、各二级单位应严格控制正高职岗位的使用,并在规定的岗位范围内设置和使用正高职岗位。对于已超指标的单位,原则上没有使用计划,若确因学科发展需要使用岗位指标,对于新上岗人员的工资、校内津贴增资部分由所在二级单位承担。

3、申请岗位使用必须进行岗位描述和论证,要求描述清楚岗位名称、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,主要是教学、科研及学科建设工作,其中教学工作明确描述开设的课程、课时数及授课对象等;科研工作应具体描述任期内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及取得的成果(如科研经费、发表论文、专利、项目鉴定、项目获奖等);学科建设要求说明学位点、专业点、课程及队伍建设任务。

42012年所有二级单位在申请使用今年岗位计划时需同时上报近二年(1011年)所在单位完成学校教学、科研指标情况。

52011年已申请的正高职岗位不再保留,如须使用,需要重新申请。凡20102011年度引进时没有明确岗位的正高职教师,所在单位应在本年度岗位申请时考虑为其明确岗位;2012年预引进的正高职教师纳入所在单位2012年度申请设置的正高职岗位中一并考虑。

二、时间要求

请各学院(部)认真填报2012年度南京工业大学教师正高职岗位设置申请表、南京工业大学正高职岗位设置申请汇总表,经学科首席教授同意,于2012330日前报人事处。表格从人事处网站文件下载职称评审中下载。

三、其它要求

岗位是学校有限的重要资源,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优化配置教师资源、提高用人效益和质量的重要基础,是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。各单位在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时,要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,将岗位设置与学校的发展定位结合起来,与学院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结合起来,与学科建设结合起来,始终把促进人才队伍发展作为岗位设置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,为优秀人才的成长和脱颖而出创造条件、留出足够的空间。

 

联系人:张志诚   联系电话:58139145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人事处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236


ClickTimes:     Release Date:Mar.07,20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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